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(州序号17)整改情况的公示
恩施州发改委承担的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(州序号17)已完成整改,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,公示期:2025年11月24日至12月5日,共10个工作日。
一、反馈问题
8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区中,4个未完成园区循环化改造。
二、整改目标
完成恩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、湖北建始工业园区、湖北巴东经济开发区、湖北来凤经济开发区循环化改造。
三、整改措施
(一)恩施高新区,建始县、巴东县、来凤县落实主体责任,组建工作专班,压实责任,明确分工,全力推进所辖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。
(二)2024年7月底前,依据《关于做好“十四五”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发改办环资〔2021〕1004号)规定,完成恩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、湖北建始工业园区、湖北巴东经济开发区、湖北来凤经济开发区循环化改造方案编制。
(三)2025年12月底前,完成恩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、湖北建始工业园区、湖北巴东经济开发区、湖北来凤经济开发区循环化改造任务。
四、整改完成情况
(一)加强组织领导,压实主体责任。州发改委牵头,会同有关部门,成立州级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专班,负责统筹推进、政策指导和跨部门协调,及时解决改造过程中的重大问题。压实园区主体责任,明确恩施高新区、建始工业园区、巴东经济开发区、来凤经济开发区是循环化改造的责任主体,要求其成立专项工作组,主要负责人亲自抓,确保方案编制和改造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。
(二)编制循环化改造方案。四个未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改造的园区均按照《关于做好“十四五”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》要求,在2024年7月底前,完成了园区循环化改造方案编制工作,改造方案均已获发改部门批复。
(三)统筹推进循环化改造。恩施州按照“一区多园”规划布局,实施一批循环化改造项目,涵盖空间布局优化、产业循环链接、节能降碳攻坚、资源高效利用、污染集中治理等方面,确保园区资源高效利用和污染集中治理,构建“传统产业高端化、优势产业集群化、新兴产业规模化”的产业发展格局。恩施高新区围绕显示屏、充电设备、汽车线束等核心产品,延伸产业链上游端产业环节,引进液晶玻璃、塑胶制品等产品生产企业,强化废物回收与循环利用,加快引进电子废弃物拆解项目,同时进一步扩大中药加工生产规模,引进中药颗粒或饮片的相关项目,在产业链上游链接中草药、保健品等原料生产基地,在产业链下游引进药材废弃物、药渣、残渣等资源化利用项目,按需引进医疗设备制造、医药包装材料等项目;建始县完成污水管网建设项目、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、垃圾回收转运站建设项目、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、华言光电智能显示屏生产废水循环利用项目、圆通生物废渣回收再利用项目和园区地下管网改造项目、泰丰水泥有限公司冷热电连供机制建设项目、固泰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建材产业物料闭路循环和生产线改造项目、久盛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废弃金属、废机油回收利用产业升级改造项目;巴东县完成污水厂尾水人工湿地深度净化工程、垃圾填埋场覆膜无害化封场处理项目、燃气管道等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改造项目、工业污水处理工程建设,可实现园区企业年均节能10%,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升至88%;来凤县完成桂花树工业园智慧园、桂花树工业园雨污分流改造、桂花树工业园污水处理厂、富硒产品加工产业园、来凤县现代农业助农示范中心、企业节能降碳技改、高档实木家具制造技术改造、来凤金凤建材干法熟料水泥生产线改造、园区新能源充电桩等项目建设,可实现园区内各项资源得高效整合,工业项目高净化、高标准排放、清洁化生产,完成污染集中治理。
若对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间向恩施州发改委长江科反映。
联系人:张淼,联系电话:0718-8222692。
恩施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2025年11月24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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